一是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。认真落实中央、省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及增值税收入划分调整的相关政策,及时配合做好增值税收入划分调整基数核定相关工作,密切关注营改增扩围及增值税收入划分调整对县(市、区)财政运行及收支平衡的影响情况,按照损失共担、减收平移的原则,研究制定市以下增值税收入划分体制,确保县(市、区)平稳过渡。
二是全力争取县(市)财政省直管。在成功将徐闻县、廉江市和雷州市纳入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的基础上,全力争取将吴川市和遂溪县纳入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范围,力争实现全市所有市(县)财政省直管,进一步推进财政管理扁平化,全面提升县级财政管理水平,有效缓解县级财政困难。
三是加快构建事权和财政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运行机制。加快清理和划分县(市)事权和支出责任,合理调整市与县(市)的财政体制,加大财力下放力度,科学、清晰、合理配置市与县(市)间的事权和支出责任,努力构建健全完善的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。